针对非居民(海外居住者)房地产租金收入的源泉税扣缴
2020年东京奥运会申办成功后,购置日本地产物业的外国人日益增多。本公司长久以来一直致力于海外客人买卖和租赁日本房地产物业的中介业务,近年来海外客人以投资目的购置日本物业、非居民业主租赁房地产的需求高涨。
本文中的非居民定义
原则上是指在日本国内没有固定住处、并且至今为止连续一年以上在日本国内没有居留场所的人。外国人及外国法人、在海外长期工作超过一年以上的日本人都在此范围内。
非居民拥有的房地产租金收入须交纳的源泉税
如果租房人是以法人名义而非个人名义租赁,为防止非居民业主漏报税务,租房人在支付租金时须扣除相当于源泉税的金额缴付给税务部门。即租赁人承担代扣代缴源泉税的义务。
房地产租金收入的源泉税率(包括所得税和复兴特別所得税)为租金的20.42%。
如果租房人为个人,所租房屋用于本人或其亲属居住,则无须扣缴源泉税。
租房人 | 个人 | 个人 | 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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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用途 | 本人或亲属居 | 本人或亲属居住以外的用途 | 无论用途如 |
源泉税扣缴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源泉税扣缴税率 | - | 20.42% | 20.42% |
从租房人每月得到的实际租金额 | 100% | 79.58% | 79.58% |
法人租赁非居民拥有的物业时
如果租房人是法人,需要将租金金额的79.58%支付给非居民业主,剩余的20.42%在次月10日之前作为代扣的源泉税缴付给税务部门。
缴付对象: 纳税义务人所在辖区的税务部门。
缴付方法: 按照税务部门指定的缴付表格(《有关非居民・外国法人收入的所得税征收额计算表》)规定的办法,向辖区的税务部门或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缴付。
缴付表格: 请参照国税厅网页 有关非居民・外国法人收入的所得税征收额计算表格式
以上表格可以在税务部门的窗口领取,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需附上回寄用的信封和邮票)索取。
填写例示: 请参照国税厅网页 缴付表格的填写方法
由于源泉税的缴付义务人为租房人,如果发生漏缴或滞纳情况,租房人将需支付滞纳税费或漏税罚款,这一点也需业主注意。
非居民业主将物业租赁给法人时
非居民的外籍个人或外国法人租赁其在日本拥有的房地产物业并获得租金收入(该收入属于国内源泉收入),而租房人为法人时,该收入的税收将根据前面所述,由租房人的法人扣除源泉税率(包括所得税和复兴特別所得税20.4%的部分后,将剩余的79.58%作为每月的租金支付给业主。
下列情况可享受源泉税的减免。
● | 非居民或外国法人业主持有免除源泉税缴付义务的证明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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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或外国法人如果在日本国内拥有永久性设施、开展业务,即该业主与日本的居民或国内法人处于同一情况时,如果该非居民或外国法人满足一定的条件,可以向税务部门申请取得免除源泉税的证明,并将该证明交给国内源泉税的代缴义务人(租房人),即可对该证明的有效期内支付的国内源泉收入(租金收入)享受免扣源泉税。 <非居民取得免除源泉税缴付义务证明的主要条件>
(注)纳税管理人:代替非居民向日本的税务部门提交通知或税务申报单,或缴纳税金等的人。(纳税管理人可以由法人担任,也可以由个人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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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本与非居民的所在国签署了租税条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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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根据该租税条约的规定享受源泉税的减免。 享受本项减免,须经由国内源泉收入的支付者(租房人)向辖区的税务部门提交指定的申报书或退税申请。 |
非居民的业主,可以在次年2月16日至3月15日期间提交税务申报单,清算被扣缴的税金。
(注1) 有关税率有可能随税法的修改而变动。
(注2) 具体内容请向税务专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