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住宅交易时建筑物状况调查的使用

Poste date: 2018年3月5日

为了活跃二手住宅交易市场,2018年4月,主管日本房地产的法律宅地建物取引业法进行了部分改正,以把握建筑物的客观状态为目的,对“建筑物状况调查”的具体使用方法也作出了新的规定。在这里向大家介绍日本“建筑物状况调查”的具体使用状况,“建筑物状况调查”的普及,以及本次法律改正的要点。


房屋交易时进行“建筑物状况调查”,在欧美已经很普及,曰本目前还很少见。 
欧美住宅是以二手住宅交易为中心,这是“建筑物状况调查”普及的重要的原因。 例如 二手住宅交易佔据住宅市场约90%的美国,房地产交易的70%- 80%都在使用“建筑物状况调查”。购买住宅时,买方委托第三者专家调查房屋状态,根据房屋的状态进行交易已经形成了惯例。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同样,在购买住宅的时候惯于使用此服务,这个调查已经非常普及。

在日本被称为“建筑物状况调查”调查的服务。其实内容各种各样,从新建 、二手住宅交易、到房子完成内修的检查,都会被叫做“建筑物状况调查”。而且现场检查员的技术力量和检查标准,也都水平非常不一致。

正因如此,政府为了推动、普及标准状况调查, 2013年制定了【现存建筑物状况调查指导方针】,以二手住宅交易时使用此服务为前提设定标准,内容包括对于现在目视检查为中心的检查方式,检查项目,检查方法,以及关联提供其他的服务的时候的注意事项。努力达到督促行业提供标准适当服务的目的。

>>二手住宅建筑物状况调查


而且2018年4月的宅地建物取引业法部分改正,对“建筑物状况调查”的具体使用方法也作出了新的规定。

以下内容是本次新增,进行房地产交易时必须履行的义务

1.

买方和卖方委托房地产中介公司进行交易活动,在签署媒介合同的时候,房地产中介公司必须说明是否介绍建筑物状况调查公司。

2.

签订房地产交易合同之前,进行重要事情说明时,房地产中介公司必须说明是否进行建筑物状况调查,进行调查时,则必须说明调查结果。

3.

签订房地产交易合同的时候。对于建筑物主要承重力部分、买卖双方必须确认其内容,并交换书面文件。

促进“建筑物状况调查”的另一个目的是促进使用【既存住宅売買瑕疵保険】、尽量用保险来解决建筑物出现问题的修理费用。用保险来减小风险。督促买房卖房加入保险。建立大环境,为保证消费者放心地进行房地产交易。